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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01 October 2009

Saturday, 04 July 2009

  • 審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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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母親望子成龍, 每天為只得七歲的兒子安排了密密麻麻的興趣班, 繪畫、長笛、鋼琴等應有盡有。 

     

    「現在香港每位家長都會為小朋友安排各種興趣班, 若其他小朋友琴、棋、書、畫樣樣皆精, 將我的孩子比了下去, 那麼將來如何能跟他們競爭入讀名校?  入讀不了名校, 前途也一定不會比別人光明。」 孩子母親邊說邊皺眉, 像已看到兒子落後於人的模樣。

     

    孩子父親卻不以為然:「參加興趣班是為了培養興趣, 假若將那麼多的項目一股腦兒的強迫孩子學會, 將原本很有趣味性的東西變質為跟別人競爭的工具。 那根本不是在培養興趣, 而是在殺死孩子的興趣。」

     

    孩子母親大搖其頭道: 「你說的道理我一早明白, 但現實歸現實, 現實就是所有人都視這為競爭, 如果就只有你覺得這是玩玩而已, 那就是跟別人說我輸了! 我投降了!

     

    一直在旁邊的男孩突然開口: 「媽媽! 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我認為藝術本身就是好玩的東西, 若不用頑皮的心態去彈琴, 那麼永遠也彈不出一手好琴, 因為樂曲中沒有「嘗試」。 若不用享樂的心態去吹奏色士風, 那麼永遠也吹不出一首好曲, 因為樂曲中欠缺「陶醉」。  別人不明白藝術好玩之處, 就是不明白何謂藝術, 那麼就算這真的是一場競爭, 他們也不會贏的。」

     

    「阿仔你為什麼閒著?  還不做功課?  不要浪費時間說這些閒話!   孩子母親沒留意到自己的兒子剛發表了一段獨特見解。

     

    孩子父親繼續爭論: 「你要明白培養興趣對一個孩子的重要性, 孩子將來在社會要面對很多生活壓力, 這些個人興趣可用來調劑生活, 並不是如你所說是用來入讀名校的工具啊。」

     

    男孩這時又開口:「爸爸!  你把主次倒轉了, 我認為生活目的是為了尋找藝術的靈感。 生命本無意義, 是藝術將審美觀注入生命, 生命添上色彩, 人生存的目的就是將生命這幅畫畫得美麗一點, 將生命這首樂曲彈得動聽一點。  生活本身就是用來滿足藝術, 而不是用藝術來調劑生活。 爸爸你倒轉了。」

     

    「阿仔!  快到十一點了, 功課做好了沒?  還在這裡說著些夢話?  孩子父親沒發覺自己的兒子剛發表了自己的人生觀。

     

    夜漸深, 男孩拿出亮金的色士風, 吹奏起輕快的爵士樂, 自得其樂, 而雙親還是繼續為兒子的將來爭論不停。

     

     

    後記:

    文中的母親、父親、孩子分別代表三種不同對藝術的態度, 母親視藝術為競爭入讀名校的工具; 父親視藝術是生活的一種調劑; 而孩子則認為人生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工作。 我當然認為孩子的層次是最高的,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他所說的「人生本無意義」, 而藝術將審美觀注入生命, 令人懂得欣賞人生的美, 這是三種不同態度之中最能令人積極面對生活的。

    我選擇由孩子口中說出這個我認為是最高層次的觀點, 其一是想帶出一點喜劇感(貪過癮), 試想若由父母親其中一人說出這番話有多「耶穌」兼沉悶!   其二是想表達成年人也沒什麼大不了, 即使你認為自己已經懂很多, 但有時卻是無知得滑稽。

    此文章於xangahk中登出, 有頗大回響當中有朋友認為藝術是認真的東西, 需要長時間艱苦經營才有成就, 不是如文中小孩所說的是在玩耍、頑皮.., 我同意藝術是需要付出一定努力才能成功 (其實有什麼工作不需要付出努力說得太累贅有時會變成空廢), 可是我始終認為藝術是「玩」的, 原因很簡單, 若果你不是覺得藝術很好玩, 又怎會甘心去廢寢忘餐、苦心經營若你不覺得很「過癮」, 為何不一早選擇放棄難度有自虐傾向不成?   至於「頑皮」更是搞藝術的必要原素因為頑皮的人才會大膽嘗試,  現時香港政府常掛口邊的「創意」, 其實若要有創意, 先學懂「頑皮」吧。 況且「頑皮、玩耍」, 跟「認真、努力」有什麼抵觸之處?

    這裡是我的網頁, 所以可以講得白一點: 「硬要將藝術說得那麼莫測高深嚇鬼咩。」

    此文登於xangahk的網址: http://hkblog.xanga.com/706524770/234012337630340235293265435264/

     

     

Tuesday, 30 June 2009

  • 34

    今天是我的生日, 切生日蛋糕時, 我在想: 「究竟我想要什麼呢?」想了好一會, 竟然想不出自己的願望!  或許我已討厭常常老想著自己想要什麼什麼。  後來, 我終於想到我的生日願望是什麼了..

    「我希望我身邊的親人、朋友、關心我的人, 各人都健康快樂!」

    至於我自己嘛, 三十四歲本身已是最好的生日禮物, 人生那麼多采, 還想要什麼呢?

Saturday, 04 October 2008

  • 瘋漢 (寂寞篇)

    「你做過d咩﹗唔好以為冇人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叫罵聲來自一名經常出沒屋村的瘋漢,他皮膚燻黑,經常不穿上衣, 只穿一條污穢不堪的牛仔褲, 露出乾瘦的上身。 瘋漢常於晚飯時間後出現於屋村樓下的空地上, 四處閒蕩,指天對地的叫罵,每晚如是,基於日子有功,他聲如洪鐘,於每個悶熱的晚上, 整個屋村都可隱約聽到他的叫罵聲。

     

    「我﹗到左今時今日!可以同你講﹗...

     

    雖然瘋漢每晚閒蕩叫罵,卻沒有其他異常舉動危害大眾,街坊對他的出現都習以為常, 偶爾見到瘋漢被屋村保安員半勸喻半押送的帶走,想是他叫罵至深夜,居民不勝煩厭,致電管理處投訴,但一般情況來說,街坊對瘋漢都持包容態度。  與其說「包容」,應該說「忽略」會比較恰當一點。

     

    「我講緊D咩! 你唔會聽得明! 你講緊D咩! 我就聽得明明白白!!!」

     

    時瘋漢的叫罵內容卻是如此若有所指, 當然,對於閒坐在長椅上已數句鐘的老伯們來說,無論瘋漢如何指天罵地,亦不能打斷他們如夢囈般的無聊閒談; 對於那羣無所事事的遊蕩青少年來說,無論瘋漢怎樣對天長嘯,亦未能影響他們沉溺於「煙駁煙」而相對無言的頹廢興緻。 帶著子女回家的家長們遇著瘋漢,會對子女連使眼色,再輕喚子女不要走近瘋漢免生危險隻身路過的下班途人卻是對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直行直過。  大家已習慣了瘋漢的存在,但同時亦忽略瘋漢的存在。  更不會有人傻得有興趣聽聽他說什麼,除非像他一樣瘋了。

     

    這個晚上天氣轉涼了,瘋漢不再赤膊,穿上了一件單衣。 「你唔好以為我傻!你傻我都未傻!如果我唔係咁X悶」叫聲忽然止住,瘋漢一動不動的呆立當地,耳中噏噏作響,剎那間空氣就如凝結了一般

     

    「原來我寂寞。」瘋漢心道。

     

    一陣北風吹過,瘋漢打了個寒噤,頭腦一下子變得清明,遊目四顧,看到人們正如常在空地上各自活動,仍然對自己視若無睹,看來早已習慣了自己在屋村內大叫大嚷,「我一直都在這裡叫喊嗎?」,一股強烈的羞恥感覺湧到心頭,對於自己出醜人前的行為感到無地自容、後悔不已, 瘋漢不再瘋,踱步回到家中

     

    關上家門,是那間斷照明的光管四面空蕩蕩的牆壁,和散亂在地上的舊飯盒,坐上那隨意亂放於房子中央的帆布床,垂頭望著地板一動不動,清醒的他很無聊, 房間的寂靜令他只聽到自己的呼吸聲,沉默的空氣令他感到窒息,他想嘔吐

     

    「你唔好以為可以塞住我把口,你愈唔比我講,我就愈要講!!!」  第二個晚上,瘋漢又再出現於空地上,一如既往地叫罵,當然,街坊亦如常見怪不怪、視若無睹。

Monday, 15 September 2008

  • 道不同

    XX於我本來就如浮雲

    XX於我一向都是糞土

    看到有人為了一點XX而醜態百出,我會笑得人仰馬翻

    看到有人為了一點XX而獸性盡露,我會對之不屑一顧

    這種人, 最好不要惹我,大家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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